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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拳出击-因为侵犯“太阳成集团”商标权,这家公司赔了100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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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8-03-31

知识产权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,其保护与企业利益息息相关。特别是商标权的保护,不但有利于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,保护广大客户的利益,更有利于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,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、繁荣。

为依法维护公司利益,2017年8月,太阳成集团tyc4633及控股母公司太阳成集团联手出击,将维权的重拳打向了江苏太阳成集团管件有限公司(简称“江苏太阳成集团”)。

近年,有多位客户反馈江苏太阳成集团生产与公司相同竞争性产品,混淆客户选择。嗣后,我公司开始重点关注、了解江苏太阳成集团相关情况。

2017年8月,经前期大量工作准备,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,联合母公司太阳成集团依法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经过三次庭审,被告江苏太阳成集团依法承认违法事实;期间通过采取撤销门市部、主动注销网页宣传、减少公司员工等行为,降低对太阳成集团的影响。最后,江苏太阳成集团依法向公司及母公司赔偿100余万元,并在《杨子晚报》及《浙江日报》登报声明。声明内容如下:

江苏太阳成集团管业有限公司

声 明

我公司江苏太阳成集团管业有限公司使用“太阳成集团”作为企业字号、在经营过程中又屡次多处突出使用“太阳成集团”的等行为,已侵害了太阳成集团、太阳成集团tyc4633(以下合称“浙江太阳成集团”)的商标权,亦违反了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。在依法承担停止侵权、赔偿损失责任的基础上,为消除对浙江太阳成集团不利影响,我公司现郑重声明:

1、将停止使用“太阳成集团”字号,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完成企业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;

2、即刻销毁已有但未使用的宣传册、质保书等含有“太阳成集团”字样的所有文件、材料;

3、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,再也不会出现任何侵犯浙江太阳成集团合法权益的行为,否则自愿承担违法责任。

特此声明。

江苏太阳成集团管业有限公司

2018年3月26日

 

     为避免广大客户朋友因混淆而错误购买非本公司产品,进而造成不必要损失情况的发生,我公司将继续坚定依法打击侵权行为的决心,绝不动摇。只要有侵权,重拳将随时出击!

      最后,感谢所有为公司维权路上提供帮助的人,也感谢所有广大客户朋友对我公司产品一如既往的支持。